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何颖思)昨日记者从广州市人社局获悉,《关于将人工耳蜗纳入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通知》(下称征求意见稿)正在对外征求意见,人工耳蜗纳入广州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参保人住院治疗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人工耳蜗费用,拟按不高于76000元(含76000元)的标准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根据征求意见稿,参保人住院治疗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人工耳蜗费用,按不高于76000元(含76000元)的标准纳入市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低于76000元的,按实际价格纳入支付范围;超出76000元的费用,由参保人自行承担。
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人工耳蜗费用,由个人按比例先自付后纳入医保基本医疗费用。个人先自付比例按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政策执行。
据了解,目前国产人工耳蜗单只要六七万元,进口人工耳蜗要10万元以上。根据广东省人社厅发布的通知,人工耳蜗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部分费用的医用材料类项目,该通知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
征求意见时间截至2018年2月2日,公开征求社会各界对《通知》的意见。广大市民可以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请勿致电)提出意见和建议。通信地址:广州市连新路43号(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邮编:510030,电子邮箱:ybc@gzlabour.gov.cn。
报销多少?举个例话你知
根据政策,医用材料类项目有先自付比例,其中针对人工耳蜗,职工医保先自付比例为20%。假设病人为职工医保参保人,人工耳蜗总费用为10万元,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为7.6万元,参保人需自行承担2.4万元。纳入支付范围的7.6万元中,参保人还需先自付7.6万元×20%=1.52万元,剩下6.08万元按照职工医保住院费用的政策计算,其中三级医院支付比例为80%(在职职工),每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600元(在职职工),也就是说可报销(6.08-0.16)万元×80%=4.736万元。
报销条件?两个缺一不可
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人工耳蜗费用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双耳重度或极重度感音神经性聋患者;(二)7周岁以下的语前聋患者或经听力语言康复后有一定听力言语基础的18周岁以下语前聋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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