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海阳市一家宾馆因未对旅客实名登记,收到罚单10万元,宾馆主管人员王某受到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这也是2016年我国《反恐怖主义法》正式实施以来,海阳市对违法行业场所作出的首例巨额“反恐罚单”。
7月29日,海阳市行村派出所民警在执法检查中发现,侗贵商务宾馆存在未按照规定执行登记住宿实名制的情况。住宿人员王某于7月23日—29日入住该宾馆,期间因未携带身份证,宾馆工作人员未对其办理实名登记。此前一个多月,该宾馆主管人员王某刚刚因为不按规定登记旅客信息,被公安部门罚款500元,并被责令要求按照《反恐法》整改。
“旅馆业在经营活动中不按规定登记,第一次发现违法行为,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行政处罚,同时按照反恐怖主义法警告并下达责令改正;第二次发现违法行为时,按照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对单位处以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处以十万元以下罚款。”海阳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反恐中队指导员孙彦介绍说。
“当时,住客没带身份证,我们之间又很熟,所以就没实名登记。”违法行为人王某说,自己存在侥幸心理,觉得没啥事。近一个月来,他先后先后两次因未对住客实名登记信息,分别被罚500元和5000元,如今深感后悔不已。“我现在已经深刻认识到这个事情的严重性,以后一定按照要求实名登记,保证不再发生类似的事情。”
海阳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反恐中队指导员孙彦告诉记者,目前海阳市已进入旅游旺季,希望各旅馆业经营业主严守法律底线,严格落实各项实名制管理制度,下一步他们将组织专班进行明察暗访,对发现不按规定登记的违法行为,进行顶格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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