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出租车虽然早在十年前就开通了刷羊城通付费功能,但在实际乘出租车过程中,不少司机仍以各种理由拒绝乘客刷卡付费。对此,《条例》中增加司机维护设施设备完好和接受乘客刷卡支付的义务,要求司机在营运过程中应当确保车载设施设备正常使用,出现故障,应当修复后再营运;并增加规定表示,如果司机拒绝乘客以刷卡方式支付乘车费用的,乘客可以拒绝支付车费。
《条例》同时明确,出租车驾驶员不得中途终止载客或者在运营时间内无正当理由拒绝载客,在运营时间内无正当理由拒绝载客的,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乘客投诉后,出租汽车经营者接到城市客运管理机构要求协助调查乘客、驾驶员投诉事项的,应当在七日内书面报告办理情况。《条例》对驾驶员行为也做出了明确规定,其中包括按照合理路线或者乘客要求的路线行驶,未经乘客同意不得绕道行驶;保持车辆空调设备完好,按照实际需要或者乘客意愿使用车辆空调设备;未经乘客同意不得加载他人等。
《条例》同时规定,乘客如在出租汽车内吸烟、吐痰、扔杂物和损坏车内设施、设备,出租汽车驾驶员劝阻无效的,可以中途终止载客。醉酒者、精神病患者乘车影响安全驾驶的,出租汽车驾驶员可以拒绝载客或者中途终止载客。还增加了对于“仿冒”出租车的罚则,《条例》规定未取得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而喷涂广州市出租车颜色、标识、设置与出租车顶灯、计价器、“空车”标志等服务标识相同或相似的机动车,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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