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回归日:政权交接仪式

澳门在1999年12月19日下午,第127任澳督韦奇立于澳门总督府进行降旗仪式,这为整件政权移交仪式拉开了序幕。正式的澳门政权移交的仪式在1999年12月19日午夜举行,交接仪式场馆在澳门文化中心花园场馆内举行。交接仪式以由傍晚举行的文艺晚会和官方晚宴为开始,在宋玉生广场至澳门文化中心花园之间进行。整个政权移交仪式以12月20日凌晨时分在澳门综艺馆举行的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仪式为结束。[详细]
澳门回归大事记
· 1987年4月13日,中葡两国政府首脑在北京正式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国政府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向世界宣告:中国政府将于1999年12月20日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
· 1993年3月31日,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详细]
解读“一国两制”

“一国两制”即“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一国两制”即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它们作为特别行政区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长期不变。香港于1997年7月1日回归中国,按《香港基本法》实行一国两制;澳门于1999年12月20日回归中国,按《澳门基本法》实行一国两制。
1983年以后,邓小平在多次谈话中,对“一国两制”的构想作了具体阐述。1984年5月,在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正式提出了“一国两制”的构想,获得会议通过,“一国两制”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国策。
《一个国家,两种制度》是邓小平同志在1984年发表的一篇重要谈话。谈话中提到,“港人治港”必须“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来治理香港。”“爱国者的标准是,尊重自己民族,诚心诚意拥护祖国恢复行使对香港的主权,不损害香港的繁荣和稳定。”这个标准清楚地表明,爱国和爱港是统一的整体,是不可分割的。任何已经站在治港者行列的人或者有志于加入这个行列的人都必须符合这个标准。

中国政府解决台湾问题的基本方针是“和平统一,一国两制”,这一方针有以下基本点:一个中国;两制并存;高度自治;和平谈判。
(一)一个中国。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二)两制并存。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祖国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台湾保持原有的制度,长期共存,共同发展……
(三)高度自治。两岸统一后,台湾成为特别行政区。它不同于中国其他一般省区,拥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四)和平谈判。通过接触与谈判,以和平方式实现国家统一。【详细】
(责任编辑:威展小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