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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内蒙古霍林郭勒市中、东河村拆迁进程

时间: 2014-09-23 14:49 作者:314127396 来源:未知 点击:

  中国网 9月22日讯 近日,本网接到内蒙古自治区霍林郭勒市村民反映,称霍林郭勒市达来胡硕街道河热木特社区原东、中河村征拆过程中程序不合法、房屋土地认定及补偿标准混乱、多人造假骗取补偿等问题。

  村民称,内蒙古霍林郭勒市政府2008年起对原东、中河村整体拆迁规划并实施。因资金问题搬走240户,剩余61户未实施搬迁。2012年10月18日剩余的61户与政府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并按照协议内容要求在15日内自行拆除了房屋及附属设施,但时至今日仍然没有收到政府支付的房屋等补偿款。半年后政府认为已经拆除的房屋及服务设施评估数量有问题,要求在没有任何建筑物的情况下,依据2008年和2012年初的数字重新评估,然后签订政府、企业和群众的三方协议。因重新评估后原赔偿数额直接减半,为此老百姓拒绝签字并多次逐级上访到通辽、内蒙古及北京,在上级政府批示及上访压力下霍林郭勒市政府专门成立了推进组和调查组解决中、东河村拆迁补偿问题。

  

(2012年达来胡硕街道办事处与村民签订的协议被政府单方否定)



 

  

(政府强行要求村民再次签订补偿协议)



 

  据群众周子忠介绍,他们感到更不可理喻的是,经过调查组深入调查后,后来2012年签订合同的61户未搬迁现在变成了137户需要领取补偿款,这是因为村官和部分村民虚报房屋和土地骗取补偿款,甚至更有二次或三次领取补偿款现象。

  霍林郭勒市司法局局长孙永源和达来胡硕街道办事处主任柴国春代表“中东河信访问题专项推进工作组”接受记者采访答复了中东河拆迁过程存在的一些问题。

  村下有煤 整体搬迁

  司法局长孙永源和达来胡硕街道办事处主任柴国春介绍了原东、中河村征拆的大致情况。

  中东河村因在露天矿业采区上,2008年年末露天矿业和政府协商征拆中东河村,随后进行了公告。由达来胡硕街道办事处单方面聘请了新广厦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评估,并于2009年开始拆迁。2010年由于资金链断裂,在拆迁补偿240户以后暂停了拆迁。

  2011年下半年又开始启动拆迁,2012年10月政府和村民按照原评估方案签订补偿协议。村民按照协议15日内进行了拆迁,拆完之后由于补偿金额过大,露天矿业不认可政府与村民之间的补偿协议,无奈政府终止履行。

  之后政府和企业共同请新广厦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在房屋与附属物全部拆完的情况下重新进行评估,重新评估后与村民签订补偿协议。村民不同意重新评估结果,拒绝签订协议而多次上访。

  独特评估方式遭质疑

  2012年10月18日达来胡硕街道与村民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村民按照协议约定15日之内拆迁完毕。但是政府单方终止协议履行协议要重新进行评估变更拆迁补偿协议。对于终止协议的解释是评估公司是达来胡硕街道办事处一方聘请的评估公司,企业不认可评估结果,接受不了高额的补偿金额。

  村民认为已经和达来胡硕街道办事处签订了补偿协议,并且按照协议要求及时拆迁完毕。政府单方面终止协议再重新评估,在没有房屋的情况下依据什么去做评估,对评估和补偿标准产生质疑。对于这个问题,孙局长解释评估的办法是依据2008年末和2012年初该村的统计数字来出的评估结果。孙永源局长和柴国春主任均表示,这种在房屋都拆了的情况下去做评估在全国各地均没有出现过类似的情况,在中国也是独一例。

  对于重新评估标准具体依据孙永源局长称,“评估公司是由企业和胡硕街道一块聘请的,根据通辽地区城市周边、城郊农村社区去调研,去考虑这个事到底建设成本需要多少钱。”

  对于拆迁程序上是否违规孙永源局长说:“程序上有没有问题呢,咱们也不能说没问题,老百姓有没有问题,咱们也不能说老百姓没有问题,那法律也明确规定公告之日起不允许再建了这公告都有,老百姓也建了,管理也没管理到位,最后形成了扩建、强建。”对于拆迁程序上有瑕疵孙局长也表示认可。

  政府有情 有法不依

  村民反映61户变成137户的问题,孙永源局长和柴国春主任称已经核实过61户增为112户。孙永源局长:“有原来拆完的回去建的;原来不在村里居住回去建的;原来一直没有房子又建的;还有其他,市里零散、闲散人员也去建的,这几种情况都有。”

  关于村民反映非本村村民也领补偿款的问题,孙永源:“为啥当初是61户最后成了100多户,一个是也是本村居民一直没有在村里居住这次拆迁回去建了,一个是本来不是这个村的人,是市里的也在村里去建去了,有没有?有,这样怎么办我们怎么处理呢,给成本价的一半,因为你当时管理没管理上。”

  孙永源:“无房无地得也有,就是是市里的户口正好这边拆迁管理也比较混乱就到村里建了一处(房)。”

  村民反映有人多次领补偿主要是已经拆迁补偿过的又重新建了房屋领取补偿款。对于村民反映王喜军二次领取补偿款的问题,孙永源局长称是属于二次重建的情况,补偿按成本价的一半补偿。对于补偿一半就40多万元的建筑规模孙局长称建筑平米很大。别的重建的人一部分领取建筑成本的一半,还有一部分领取建筑成本的25%。

  孙永源:“按照法律来说任何一个违章抢建违建都不应该给法律有规定的。市委市政府还真的从老百姓利益考虑,老百姓投入了,你说老百姓违法了,那你监管也没有到位,这样让企业多出点钱让老百姓生活更好一点,采取这种办法比较人性化,我这样给你说吧于情于理于法霍林郭勒市市委市政府没有做的不对的地方。”

  对于村民反映多人虚报土地的情况,孙永源局长说:“后期我们签协议之前,由企业、达来胡硕街道还有社区老百姓亲自到地定的位,每家多少地在哪块,是凡有重复的全部拿下。”柴国春主任称有虚报的现已经测量清楚,村主任古占英虚报土地180多亩纪检部门正在查,已经由公安部门立案侦查。

  村民被拘后 强烈要求签协议?

  村民反映由于上访反映拆迁问题多人被拘留的事情,柴国春说:“是因为十八大三中全会非法上访。”其中刘忠反映自己遭拘留37天被胁迫在公安局签订拆迁协议的事情,孙永源、柴国春称,因刘忠自愿签署拆迁协议,他们俩才到公安局办公室和刘忠签订的协议,至于其他情况不清楚。

  孙永源局长称,霍林郭勒市委市政府为了解决中东河拆迁问题成立了“中东河信访问题专项推进工作组”推进组组长是市纪委书记薛子君,推进组包含政策法规组、核算组、打击组、调研组、党内宣传组。

  

(刘忠签订第二次协议后办理的取保候审)



 

  对于这次中东河总体拆迁一共涉及到多少户村民,土地亩数总共多少,柴国春主任称共涉及到300多户村民,具体土地亩数没有做过统计没有统计数字。

  记者问推进组对于村民上访问题的调查和处理情况有没有的书面答复材料,孙永源局长称目前没有书面材料。

  记者提出看一下最终的拆迁补偿明细,孙永源和柴国春称要通过宣传部门和推进组领导的同意才能提供。

  采访完第二天记者联系了宣传部门询问有关领导是否批准查看拆迁补偿明细,被告知拆迁补偿明细已经送到内蒙古自治区纪委了不能给记者提供。 (范英建 周彦辉)(本网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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