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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我爱海南岛,我爱台湾岛”征集楹联、书画、摄影作品

时间: 2010年6月7日 作者: 来源:网络整理 点击: 1039次

   为大力宣传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进一步深化琼台文化交流与合作,通过楹联、书画、摄影的形式,展示琼台两岛独特的民风民俗、绮丽的自然风貌和快速发展的经济建设。现将“我爱海南岛,我爱台湾岛”楹联、书画、摄影作品比赛参赛细则公布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海南省台办、海南省文联

  协办单位: 海南省作家协会、海南省书法家协会、海南省美术家协会、海南省摄影家协会、台湾贤志文教基金会、台南县书法学会

  二、征稿范围

   海峡两岸以及海外华侨华人书画家、摄影家及楹联、书画、摄影爱好者。

  三、作品内容

   弘扬中华文化,宣传海南和台湾两岛经贸、文化交流,展示琼台两岛的民风民俗、自然风貌、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四、作品要求

  1、楹联作品:表现形式不限。

  2、书法作品:形式、书体不限,作品大小不超过六尺宣,不需装裱。草、篆书要附释文。

  3、美术作品:以国画、油画为主。国画尺寸不超过六尺宣,油画不限尺寸,均不需装裱。

 4、摄影作品:

  ⑴、参赛作品黑白、彩色精放10英寸不装裱的作品,(组照作品每组限4-8幅)数码相机拍摄的作品不允许改变图像原意,必须是真实的纪录照片,反转片请出照片,在历届省级以上获奖作品谢绝参赛。

  ⑵、参赛入选作品,全部存入海南省摄影家协会图片库,主办单位有权使用。

  ⑶、落选作品如用于宣传画册及其它方面,主办方将支付稿酬。

  五、征稿时间

   从2010年5月15日起至2010年9月30日截止。

  六、投稿方法

  1、楹联作品直接以word形式,E-mail至mgy126@126.com。也可以直接邮寄纸质作品至: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69号人大政协楼6楼省作家协会,收件人:梅国云,邮政编码:570203。外包装上请注明:“我爱海南岛,我爱台湾岛”楹联作品。

  2、书法作品:直接邮寄原件。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白龙南路38号琼苑宾馆八角楼海南省文联书法家协会,收件人:陈洪,邮政编码:570203。外包装上请注明:“我爱海南岛,我爱台湾岛”书法作品。

  3、美术作品:直接邮寄原件。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白龙南路38号琼苑宾馆八角楼海南省文联摄影家协会家协会,收件人:阮江华,邮政编码:570203。外包装上请注明:“我爱海南岛,我爱台湾岛”美术作品。

  4、摄影作品:直接邮寄原件。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白龙南路38号琼苑宾馆八角楼海南省文联摄影家协会家协会,收件人:吴干阳、王振龙,邮政编码:570203。外包装上请注明:“我爱海南岛,我爱台湾岛”摄影作品。

  5、所有参赛作品必须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护照)号码、通信地址、联系电话、手机号码。

  6、所有参赛者须提供200字以内的个人简介和近期单人照片2张。

  7、部分获奖作品可能被用于展出,主办单位有权向作者索要原件或高质量的照片复制件。所有来稿原则不退。

  七、作品评审

  1、由海南省台办组织省作家协会、省书法家协会、省美术家协会、省摄影家协会的专家对符合参赛要求的作品进行评审。特邀中国书法家协会、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国摄影家协会和台湾的部分名家参与评审。

  2、所有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如有抄袭、假冒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赛和评奖资格。

   3、本次比赛分别评出:

  (1)、一等奖各1幅,奖金5000元,证书一本。

  (2)、二等奖各2幅,奖金每幅2000元,证书一本。

  (3)、三等奖各3幅,奖金每幅1000元,证书一本。

  (4)、优秀奖各10幅,奖金每幅300元,证书一本。

  (5)、入选作品各30幅,奖金每幅200元,入选证书一本。

  八、作品展示与发表

  1、部分参赛作品将发表在“琼台姊妹岛”网站和“海南文艺网”上。

  2、获奖作品将有可能在海南或台湾展出。

  3、获奖作品由主办单位汇编成册。

  九、获奖作品公布及领奖

  1、获奖作品名单和《领奖须知》将于10月30日左右在《海南日报》、《人民网海南窗口》、《中新网海南频道》、《琼台姊妹岛》、《海南文艺网》等媒体及网站上公布。

  2、省外获奖者通过邮局汇款,海南获奖者亲自到举办单位领取。

  十、参赛作品权属

  1、参赛者确保对参赛作品享有版权,作品涉及版权、肖像权、名誉权事宜由参赛者自行解决。

  2、主办单位享有永久使用参赛作品的权力(非商业用途),可以重复使用这些作品进行出版和展览,在使用过程中尊重参赛者的署名权,给予适当稿酬。

  3、若有第三方对图片中所反映的人、建筑物或其它事物提出权利方面的声明或不满,参赛者应对图片可能引发的法律事务负全部相关责任。

  4、参加投稿即视为同意本细则所有条款。

  5、本细则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

  联系人:

  海南省台办 唐小平

  电 话:0898-65338873、13876003218

  海南省文联 林青 18907655222

  地 址:海口市国兴大道69号5座107室

  邮政编码:570203

  二〇一〇年五月五日

http://www.china-ysc.cn/layer3.asp?id=217902&bid=53

(责任编辑:威展小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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