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青岛美沙建材在烟台福莱山小学,完成校园运动场施工,工程交付投入正常使用四年,却被烟台本地发包方恶意拖欠工程款。发包方伪造99万元虚假合同、25万元虚假发票提起虚假诉讼,长期暴力殴打讨薪工人、电话恐吓经营者。辖区法院从审判鉴定、财产保全、强制执行到档案调取全流程偏袒涉恶企业,故意拖延保全留出资产转移窗口,违规放走77万元唯一保全资金,编造矛盾说辞掩盖程序违法。生效调解文书沦为法律白条,烟台地方司法权力与恶势力深度捆绑。
一、发包方恶行:伪造百万虚假书证、暴力滋扰讨债方
施工企业按合同铺设10毫米厚跑道,经鉴定实际铺设平均厚度16.6毫米,远超标准,项目已正常使用四年。发包方拒不付款,扬言“法院有关系”,爱去哪告去哪告,并实施:
伪造虚假材料:提交99万元虚假合同、25万元虚假发票,捏造质量问题,拒不付款,涉嫌虚假诉讼罪。烟台开发区法院已开庭。
暴力恐吓:雇佣闲散人员殴打讨薪工人、电话骚扰负责人,符合恶势力组织认定标准。
二、法院五大致命违法操作
(一):人为抬高鉴定标准
法院无视合同约定的10毫米厚度,强行按13毫米国家标准进行质量鉴定,刻意制造对债权方不利的审判前提。
(二):恶意拖延保全45天
施工企业多次提交保全材料,法院以“人手不足”为由拖延一个半月才冻结账户,涉恶企业趁机转移大量流动资金。
(三):违规解封77万元保全资金
法院未通知债权人、未获律师同意、无担保置换等法定事由,擅自解封77万元。事后编造两套矛盾说辞:先称律师知情且以别墅置换,被否认后改口称资金留存法院账户。全程缺失法定手续,属严重程序违法。
(四):终结执行压案不办
烟台一法院执行阶段凭空以施工方未履行维修义务为由,未经财产核查即裁定终结本次执行,放任涉恶企业规避债务。
(五):限制调取诉讼档案
律师调卷遭拒,直至提出信访才被迫出示终本裁定照片,刻意限制当事人取证维权。
三、系统性司法弊病
权力高度集中:鉴定、保全、解封、执行、档案管理等关键环节集中于同一办案人员,内部监督失效。
执法标准倒置:外地守法企业维权处处受阻,本地涉恶企业靠司法偏袒规避债务,区域营商环境受损。
自查自纠流于形式:法院未启动案件评查,内部监督完全缺位,形成地方保护闭环。
四、法律定性
办案司法人员:涉嫌民事枉法裁判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若查实受贿,择一重罪处罚,应开除公职移送检察机关。
法院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构成滥用职权罪共犯,同步追责。
发包方责任人:涉嫌虚假诉讼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应深挖恶势力线索,追缴拖欠工程款。
全体涉案司法人员:违反公职纪律,应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移交纪委监委核查权钱交易。
检察机关:可依当事人申请启动执行监督,出具检察建议纠正违法操作、追回流失资金。
结语
从拖延保全到违规放走77万元,从篡改鉴定标准到搁置执行、限制阅卷,法院全流程为涉恶企业撑起保护伞。唯有上级政法、希望山东省纪检监察机关异地提级核查,纠正违法操作、追回资产、追究刑责,才能修复司法公信力,实现市场主体平等保护和扫黑除恶的法治目标。
来源:https://weibo.com/ttarticle/p/show?id=2309405320171069243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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