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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诈骗案解析

时间: 2026年3月31日 作者:314127396 来源:网络整理 点击: 55次

司法诈骗案解析:一场精心策划的虚假诉讼骗局

2026年3月,一起涉案金额高达621.7万元的司法诈骗案,让受害人陷入漫长而艰难的维权之路。代永初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指使他人作伪证等手段,借助司法程序实施诈骗,受害人虽手握关键反证,历经多轮维权,却始终未能获得合理回应,迫切希望相关部门依法履职,彻查案件真相,追究相关人员违法犯罪责任,追回被骗款项,还自身一个公道。

一、虚假银行承兑:54万元诈骗与伪证闹剧

案件的开端,是一笔被恶意歪曲的54万元担保还款。2016年10月18日至2017年3月23日,张先生本人向代俊磊账户归还12万元;2017年6月27日至7月3日,张先生女儿代于某波又向该账户汇款42万元,汇款用途明确注明为“还款”,两笔款项合计54万元,均用于偿还张先生此前承担的担保债务,属于正常的资金往来。

然而,这笔清晰明确的还款,却被代永初恶意捏造为“2016年10月18日出借的50万元银行承兑”,且无任何证据线索证明该银行承兑真实存在。更令人愤慨的是,于某波受指使作出伪证,当庭认可这一虚假主张,为代永初的诈骗行为提供“支撑”。

真相终究无法被掩盖。在(2025)鲁0283民初9429号案件审理中,于某波当庭推翻此前伪证,作出关键反证:2025年6月25日,其主动联系张先生核实情况,确认代永初从未向张先生出借过50万元,所谓的银行承兑纯属虚构。

为讨回公道,受害人先后启动多轮司法程序,却屡屡受挫。一审法院未依法分配举证责任,仅以“担保还款”为由驳回起诉;二审法院违法倒置举证责任,维持一审错误判决;再审法院依旧依据二审理由,驳回受害人申诉;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先后作出不支持监督、不支持复查的决定;平度市公安局、青岛市公安局在受害人报案后,分别作出刑事复议、复核不予立案的决定,让受害人的维权第一步就陷入僵局。

二、捏造虚假借款又担保责任:367.7万元的虚假诉讼陷阱

除了这笔54万元的诈骗,代永初还通过捏造450万元虚假借款,实施了更大规模的司法诈骗,相关事实在(2025)鲁0283民初18696号案件中被逐一查明。

代永初主张,2016年10月20日其向陶沛江出借两笔款项,分别为100万元和350万元,合计450万元,并据此形成(2017)鲁0283民初5573号、5574号两份调解书。但经庭审核实,这两笔所谓的“借款”,仅有借据和承诺书,无任何实际银行出借交易流水,唯一的资金流转只是代秀红通过陶某江女儿的银行账户,向代永初岳母刘某敏的账户空走流水,分别于2016年10月21日汇款56万元、10月24日汇款70万元,与450万元的借款金额相差甚远,足以证明借款的虚假性。

进一步核查发现,陶某江早已超额偿还相关款项。截至2016年9月22日,陶某江已向代永初偿还148万元;此后,陶某江又陆续偿还161万元,还于2016年10月20日向代永初转让180万元债权,2018年7月17日被强制执行368.1762万元,累计偿还金额高达709.1762万元,远超所谓的“借款”本金。

更令人发指的是,代永初还恶意歪曲资金用途,侵占受害人合法财产。2016年1月10日,陶某江向代永初出具300万元借据,但实际到账仅252万元,且陶某江已于2016年10月20日还清全部本息,担保人张先生的担保责任自此灭失。但代永初却将张先生2016年6月12日汇给代俊磊、注明“还款”的200万元,恶意歪曲为“通过代俊磊出借给陶某江的借款”,而代俊磊早已通过虚假调解书收回该200万元及相应利息。

在明知张先生担保责任已灭失、陶某江已还清全部本息的情况下,代永初仍隐瞒事实、伪造证据,于2017年3月23日以他人名义再次起诉张先生,要求其代陶某江偿还300万元本金及44万元利息,另行强取豪夺44万元利息,该笔利息与此前相关款项无任何关联。经核算,代永初通过该起虚假诉讼,实际诈骗367.7万元,其中包括转账193.7万元、车房折价130万元及44万元利息。

三、维权无门:受害人的艰难诉求与困境

两起诈骗合计,代永初通过司法诈骗手段,非法侵占受害人621.7万元及相应利息。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2026年2月9日,受害人持新证据、新事实通过110报案,被安排至平度市公安局凤台派出所处理;3月17日,受害人提交完整报案材料时,却被公安机关以“找原处理单位处理”为由拒绝接收。

此后,受害人先后拨打青岛市政府12345热线、青岛市公安局督查968110、12389举报电话等多个渠道投诉反映情况,恳请相关部门介入调查,依法追究代永初捏造事实、伪造证据、作伪证、司法诈骗等违法犯罪责任,纠正此前司法程序中的错误,追回被骗的全部款项。但截至目前,所有投诉均石沉大海,未获得任何有效回应,受害人的维权之路依旧举步维艰。

受害人始终坚信,法治社会不容虚假诉讼横行,更不容违法犯罪人员借助司法程序谋取私利。在此,受害人再次强烈诉求:恳请相关司法机关、公安机关依法履职,全面核查案件事实,严厉打击司法诈骗行为,追究代永初及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追回全部被骗款项,纠正司法程序中的错误,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捍卫司法公正与尊严。

来源: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861165296227653418

(责任编辑:威展小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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