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举报盗采河沙数百车,证据确凿!为何陷入“部门循环”无人能管?
这不是电影剧本,这是我亲身经历,且仍在持续的现实——一次令人心力交瘁的举报“马拉松”。
我的手中,握有详细记录:从去年8月到11月,涉案金额大约个200万左右,在平邑县临涧镇祊河庞庄段坡里段,盗采河沙的行为在夜色掩护下频繁上演。材料上白纸黑字,时间、车数、甚至估算吨位,一清二楚。例如,仅10月30日一晚,便有67车约3313吨河沙被运走;而在11月3日,当地财经监控系统“恰好”损坏,当晚就有71车、约3408吨河沙从地磅被盗采运出。
这不仅仅是一串冰冷的数字。根据材料指向,这些被盗采的河沙,流向了附近的非法洗沙点。其中一处洗沙厂的位置被精确描述,存沙点甚至具体到了米。更令人震惊的是,材料明确指出,截至2025年11月16日,相关的采砂证已经过期,但盗采行为在当晚依然继续,约130车河沙被运往商混站或存放点。
我并非空口无凭。材料中明确写道:“以上说的都有U盘视频为证。”我本以为,手握如此具体的时间、地点、人物(均有化名或姓氏)指向和视频证据,举报之路会是一条直道。
然而,我天真了。我拨打了市民服务热线,得到的回复是:此事属于县财经集团的项目,由分包单位负责,政F与财经集团共同监管。但关键问题来了——监管之下,为何盗采依旧?一个细节或许能说明问题:对方在回复中提及,“正常公务员下班儿5点半,5点半以后全部都是偷的。”这句话,让我哑口无言。
热线途径似乎走进了“程序正确”的死胡同,我转而寻求实体部门的帮助。没想到,这开启了一段堪称荒诞的“部门循环之旅”:
我首先想到的是纪委,但被告知应先去矿产执法大队;我找到县矿产执法大队,他们又将我指向一个叫做“食药环”的、据说是G安下属专管矿产的部门;“食药环”没有受理,建议我去刑警队;刑警队未予立案,把我推回给“食药环”(疑似同一部门不同称谓或分支);“食药环”再次将我指引到县矿产办;矿产办的工作人员看了材料后,认为这属于行政执法范畴;我找到行政执法部门,他们经过研判,结论是这应该由矿产办管理……
我就这样,拿着厚厚的举报材料,像一个被踢来踢去的皮球,在一个个办公室之间辗转。每一个部门听起来都“有理有据”,但合在一起,却构成了一个完美的“逻辑闭环”,而这个闭环的中心,就是那个始终得不到调查、更谈不上解决的盗采事实。材料中提及的、已存在三四个月的非法洗沙厂,同样在“监管”眼皮底下运转,相关镇政F被指“不管不问”。
我,一个普通公民,仅仅是因为看到了,并且无法假装看不见,就想为被破坏的河道、被侵占的公共利益发出一声追问。我的诉求很简单:请有权的部门,真正地、负责任地看一看这些证据,去现场调查一下,给公众一个交代。
证据,我递交了;路径,我跑遍了。如今,我选择将这一切公之于众。我不是记者,只是一个被“部门循环”逼到墙角的普通人。我想问:
当确凿的数字证据撞上缥缈的“监管”说辞,究竟哪个才是真相?
当举报人沿着官方指引却走不出一个“死循环”,责任究竟在谁?
当夜幕成为违法行为的保护色,我们期待的朗朗乾坤,又该如何照亮这些阴暗的角落?
我发布的,不仅是一份举报材料,更是一个沉重的问号。这个问号,指向流失的国有资源,指向被破坏的生态环境,更指向那份本应让公民安心、却在此事中显得无比脆弱的信任。
我仍在等待,一个真正意义上的“调查结果”。希望这一次,社会的关注能成为打破“循环”的力量。要求严惩当事人及不作为的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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